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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四川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温江区杨柳东路中段98号
邮编:611130
电话:028-82762874
传真:028-82761206
E-mail:zgb@scaffi.com
主办单位:四川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
《酿酒科技》杂志社
国家固态酿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各有关白酒生产企业:
四川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始建于1942年,在食品发酵行业积淀七十余年,酿酒工业研究所是其重点所室,主要从事酒类科研、工程咨询和设计、人员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分析检测、产品研发及技术推广等工作。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已举办四十余期白酒技术培训班,培训技术骨干六千余人次,被行业誉为“白酒业的黄埔军校”。
针对当前白酒行业的新形势,如何保证白酒的食品安全、提高产品质量是白酒企业必须面对的课题。为提高白酒生产企业的技术水平,提供一个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四川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酿酒科技》杂志社、国家固态酿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拟于6月在成都市温江区联合举办“第四十四期全国白酒生产技术高级研讨班”,并邀请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川_131所)同期进行品酒师、酿酒师、食品检验工三个工种的国家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经鉴定合格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发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一、主要培训研讨内容
1、白酒行业现状及发展方向;
⑴ 宏观形势
⑵ 酿造机械化现状
⑶ 酒厂智能化与信息化控制平台知识介绍;
⑷ 循环经济及清洁化生产知识介绍;
2、食品(白酒)安全相关知识;
3、白酒酿造管理技术;
⑴ 主要香型白酒生产技术工艺要点(含小曲酒);
⑵ 制曲生产工艺;
⑶ 人工窖泥培养及窖池养护;
⑷ 白酒蒸馏技术;
⑸ 提高酒质的技术措施;
4、白酒的品评;
⑴ 白酒中微量成分与酒质的关系;
⑵ 白酒品评技巧;
⑶ 浓香型基酒等级的认识;
⑷ 不同轮次酱香酒的认识;
⑸ 中国白酒主要产区酒的认识;
⑹ 主要香型白酒的认识;
⑺ 不同原料清香型酒的认识;
⑻ 酒龄差的认识;
5、白酒酒体设计研讨;
以实际操作为主,主要以浓香型、清香型酒以及香型融合进行勾兑调味研讨。
6、酒厂生产现场讲解(制曲、浓香型白酒、酱香型白酒)及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考核。
二、授课师资
由长年从事科研、教学、生产第一线的全国知名专家、教授、高级工程师、国家白酒评委、食品安全专家及具有品酒师培训教师资格的授课教师承担教学。
三、学习培训方式
在学习研讨过程中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拓展学员的视野和提高实践操作能力。并可根据学员自身要求,对具体问题进行指导。学员可携带本厂有代表性的原酒或成品酒到会研讨,专家点评。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学员,需提前准备齐资料。
四、学员条件
熟悉白酒生产,有一定基础的人员。
需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要求。详细条件见附件1。
五、学习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6月18日至6月26日(共9天,6月18日全天报到)。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
六、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四川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 (成都市温江区杨柳东路中段98号)。
2、报名热线 :028_82764943 传真 :028_82764943 邮编:611130
3、联系人:蔡老师 13540107690、许老师 13688045667、刘老师 13980894640
4、乘车路线:
火车北站下车乘27、11路到百花中心站,转乘309路在温江区杨柳河站下,往南200米即到。
火车东站有直达温江汽车站的班车。
成都双流机场可乘出租车到温江,约25公里路程。
七、学习培训费用
1、培训费3200元/人(含学杂费、材料费、资料费等)。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每人每天200元(准四星级酒店)。报名时一并交清。
3、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学员按国家规定另收职业鉴定费,各工种及鉴定等级收费各异,600—1000元不等。本次鉴定工种:酿酒师(酿酒技师、酿酒高级技师)、品酒师(二级品酒师、一级品酒师)、食品检验工(高级食品检验工)。
附件:1、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准备资料
2、各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及模板
3、报名回执
4、主办单位介绍
四川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
《酿酒科技》杂志社
国家固态酿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附件1: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准备资料
一、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1、二级品酒师(技师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⑵ 取得三级品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⑶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⑷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品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⑸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一级品酒师(高级技师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⑵ 取得二级品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⑶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⑷ 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3、酿酒师(技师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⑵ 取得助理酿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⑶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高级酿酒师(高级技师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
⑵ 取得酿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高级食品检验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证。
⑵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⑶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二、职业技能鉴定准备材料
1、申报技师、高级技师(即二级品酒师、一级品酒师、酿酒师、高级酿酒师)鉴定的学员需提供材料如下:
⑴ 现有的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⑵ 企业出具的工龄证明,需注明所从事的工种,以及工作时间,并加盖单位鲜章(两份);
⑶ 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A4纸的复印件(两份);
⑷ 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⑸ 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5张);
⑹ 企业出具委托四川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协议书,并加盖单位鲜章(一份);
⑺ 填写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核评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加盖公章。
⑻ 主要著作、论文和技术革新、技术攻关项目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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